根据省总工会《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〔2021〕22 号)文件要求,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,在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总工会,市总各产业工会推荐的基础上,拟推荐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单位7个,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个人7名,现按要求予以公示:
拟推荐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单位(7个)
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
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
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
长春市传染病医院
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
长春农业博览园
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
拟推荐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个人(7名)
李 波 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
杨 洋 长春市救助管理站
陈喜东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
金英玉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(疾控中心)
胡俊祥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
韩丽萍 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
穆惠涛 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公示时间:2月14日- 2月18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与长春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。
电子邮箱:ccghxjb@163.com
联系电话:0431-88912574
长春市总工会
2021年2月14日